看了看。
不错不错,老板还是这么英俊!
燕凌云看见她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,有些无语,也懒得再计较,起身往外间走。
姜晚跟在身后,小声道:“公子,奴婢笨手笨脚的,实在不会梳发。连云姐姐呢?不如让她来给公子戴发冠。”
燕凌云来到桌前坐下,折腾了这么久他都饿了,端起绿豆粥喝了一口。粥有米香与绿豆的淡香,入口清爽。他一口气喝完了粥,才放下碗回答姜晚:
“连云的母亲在靖王府做管事,近日来信说身染疾病,她前去照料一段时日。”
姜晚一听,心瞬间凉了半截。
靖王府?
是那个差点亲手掐死她的靖王吗?
若是真的连云偷了她的东西,血衣落到靖王手里,那她这个炮灰应该要下线了。
姜晚脸上的表情差点都没维持住。
燕凌云见她直愣愣地傻站着,眼神发直,问道:“怎么了?”
姜晚慌忙回神,勉强扯出一抹笑:“没什么,只是我也不会梳头,这可怎么办。”
燕凌云看了她一眼。
“不会便去学。今日务必学会,明日一早,早些过来给我梳头。”
姜晚简直怀疑自己听错了,瞪大了眼睛看着他。
老板,你竟比资本家还要黑心的吗?
她清早要下厨、要送饭、要侍疾,一天连轴转,如今连梳头的活计也要压在她身上?
这般压榨一个能干的厨子,当真合适吗?
她想拒绝,她真的不会梳头。在曾经的世界,上班除了扎低马尾就是戴鸭舌帽,哪里会鼓捣古人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。
她想说“奴婢学不会”,但对上燕凌云那双深邃的眼睛,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
算了,她不敢。
而且她现在还指着燕凌云保命呢!万一连云真的告发了她,她还准备赖一赖,到时候就说血衣根本就不是她的——反正这个时代也没有DNA检测,能把她怎么滴?关键就看老板信不信了。
姜晚心虚地偷偷看了老板一眼。
燕凌云正夹起烧麦,咬了一口。糯米软糯弹牙,香菇鲜浓,竹笋脆嫩,滋味清鲜又醇厚,不多时便把一盘烧麦都吃完了。用罢了早膳,燕凌云放下筷子,拿起帕子擦了擦嘴。
姜晚整个人蔫头耷脑的,站在一旁垂着头。燕凌云瞧着,竟觉几分好笑——
平日里活蹦乱跳的,一听说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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