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子像流水,一日一日,东流去了。
北京的冬天,难得有晴好无风的周末。
牟雯睡到日上三竿,穿上衣服背着自己的“小屁垫”去了图书大厦。这是她最喜欢的度过周末的方式。
在图书大厦里翻出几本书,找一个僻静的角落,把自己的小屁垫往地上一丢,盘腿坐下去看书。
牟雯喜欢看书。
看书是她最快乐的消遣。
她的家乡那么偏远,再走百十公里就能到边境,大人常聊的是“草场”、“种子”、“猫冬”,起初她对这个世界所有的认知都是从书本上获得的。
从前小城里没有图书馆,只有一家书店,书店里的书很少,牟雯得空就去看。父亲跑大车,除了带回天南海北的食物、也给她带天南海北的书。
能看书的周末,她通常会在这里坐到下午四点,再买几本书走。她喜欢从图书大厦买书,营业员会把她的书用漂亮的绳子扎起来交给她。
她会小心翼翼地拎走,像拎着什么稀罕宝贝。
回去的路上会经过一些小吃店,她会去吃桂林米粉,加一个卤蛋。旁边的餐厅门口站着穿清宫服的“宫女”、“太监”,她每次路过都要加快脚步跑过去,怕被人拉进去阉割了似的。
最奇妙的是,有一天,她竟然看到谢崇。那餐厅的进口很窄,几个人指挥着他开车进去。她远远地看了几眼,想象了一下谢崇穿太监服的样子,太好笑了。
接着她想:这下谢崇能吃个好饭了,不用担心别人把口水喷到他的碗里。
好在他没看到她,而她只偶遇过他这一次。
那次吃饭后她没再见过谢崇,中间因为装修的事情打过两次电话,他都听起来很忙的样子,对她说:都由你决定,我信任你。出问题我自己负责。然后就匆匆挂了。
牟雯胆子大,他这样说,她当然就敢决定。
何况师父家里添了小公主,工作上照应不开,几乎所有所有的客户都由牟雯帮忙跟着,短短时间内她就变成了“老手”。
她的工作日除了画图就是去“工地”,白天总是穿梭在北京城,渐渐地对北京开始熟悉。每一个“工地”的风格都不同,最近有一个“工地”马上要装完,已经有了家的样子。她想象别人将会幸福地生活在这里,心里有了巨大的成就感。
这一天她在图书大厦呆到三点多,邮局给她打电话让她去取物流。葛芸清寄的东西到了。
她刚到邮局取出来,林为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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