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男人叫小帅”。大叔抬起头,笑呵呵地来了一句:“欢迎光临,需要点什么?”
江亦摸了摸鼻子。
看来那姑娘是夜班。
他在心里默默记下了这个信息,然后走到冷柜前,拿了一瓶冰镇可乐。走到收银台的时候,目光扫过大叔背后的烟柜,停了一下。
各种牌子整整齐齐地码在那里,红白相间的包装在暖黄色灯光下显得格外诱人。
上辈子他烟瘾挺大的。搞创作的人嘛,没几个不抽烟的。熬夜写曲子的时候,一晚上能抽掉大半包。键盘旁边永远放着一个塞满烟头的易拉罐,房间里永远弥漫着一股散不掉的烟味。
这辈子穿越过来之后,因为腿伤住了院,后来又在家养着,张红梅女士明令禁止他抽烟。“你腿还没好利索呢,抽什么烟?等你好了随便抽,妈不管你。”他就一直没抽。再后来习惯了,也就没想起来。
今天不知道怎么了,可能是“大干特干”的压力太大,可能是骑25码的风太舒服了,可能是那个地中海老板笑得太慈祥了。
反正他就是想抽一根。
“拿一包那个,”江亦指了指。
老板转身拿了一包,扫码,装袋,连同可乐一起递过来。
“二十三。”
江亦付了钱,拄着拐杖出了门。风铃又在身后响了一声。
回到家,他换了鞋,把拐杖靠在墙边,拎着可乐和烟走到了阳台上。在他那把老位置的小藤椅上坐下来,拧开可乐喝了一大口,气泡在喉咙里炸开,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。
然后他拆开烟盒,抽出一根,叼在嘴里,摸了摸口袋,打火机。对,他没买打火机。
他又拄着拐杖回到厨房,翻了翻抽屉,找到一只不知道什么时候留下的打火机,应该是以前点蚊香用的。试了一下,还能用。
回到阳台,点上,吸了一口。
烟雾在肺里转了一圈,缓缓从鼻腔里喷出来,在傍晚的微风中散开。
江亦眯了眯眼,突然发现自己有点不适应了。不是不舒服,是太舒服了。以前抽烟是习惯,是依赖,是手指上的一种肌肉记忆。现在再抽,反而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,像遇到了一个老朋友,两人什么都不用说,坐在一起就很安心。
他发现自己忘了烟灰缸。
又去厨房拿了一个一次性纸杯,接了半杯水,放在小桌上,弹了弹烟灰。
然后他靠在藤椅上,翘着二郎腿,瘸的那条腿放在上面,好腿在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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