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中建功立业?”周起不露声色地试探。
卫凌闻言,突然发出一声冷笑,直言道:“不瞒兄台,我刚从那破阵营里跑出来。现下是个逃兵。”
此言一出,周起端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,这下真觉得有意思了:“做逃兵可是要掉脑袋的死罪。卫兄既然已经入营,为何又要跑?”
卫凌双臂抱胸,眉宇间透着股毫不掩饰的傲气:“去了才知道,他们只让我做一个扛旗小卒。我不干。这等低贱差事,平白埋没了我的大才。”
周起似笑非笑:“以卫兄之才,想谋个什么职位?”
卫凌直视周起,目光毫不退避:“最少也得是个千户。若是让我做一做指挥使,也未尝不可。”
周起忍不住大笑出声,觉得有趣。
见过狂的,没见过这么狂的。破阵营出来的逃兵,张口就要做千户。换个人,周起早拂袖而去。可这卫凌方才救人的身手、对峙时的胆色,确实不是寻常人能有的。狂妄之人,要么是蠢材,要么是真有本事。他倒想看看,这卫凌是哪种。
他摇了摇头,端起酒杯抿了一口:“卫兄大才。不过这镇北军的规矩你怕是不懂,军中等级森严,若不是世家子弟,又没有赫赫军功,莫说千户,便是总旗你也休想染指。”
卫凌听罢,满脸不屑地冷哼一声,反唇相讥道:
“那是庸才的规矩。那出身破阵营的周起,都做得千户,我卫凌如何做不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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