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至高的炼金术或者“灭世级言灵”都很难比拟的境界。
李林注意到了娲主心悦诚服的表情,其实他现在知道了娲主就是混血种家族派出的追随者代表,直接告诉她真相也无妨。
毕竟李林觉得娲主天天欺负夏弥还是有些奇怪的,万一以後夏弥突然向全人类公开真名,那娲主估摸着就混不下去了。
李林觉得娲主这女孩使唤起来真挺顺手的,战斗力放在龙王之间的战争里算是完全达标,各种家政能力都很出色,性格也玩得开,每天都能逗得上杉绘梨衣很开心。
就算是夏弥抛开了龙王的身份,跟娲主也能玩在一块。
而且娲主虽然有着堪比“混血君王”一档的高贵血统,却很有自知之明,始终把自己放在“仆从”、“追随者”的定位上,从不忤逆李林的意见,一向是懂事而且心思聪颖、不会打听不该她知晓的事情。
即便换位到夏弥的立场去思考,如果她真的哪天准备举兵去攻打复活的尼德霍格,的确需要娲主这麽一位人才在战场後方坐镇。
一般的次代种都很难再娲主面前泛起波浪。
如此想着,李林觉得趁着现在还能解释和澄清,要不然......
可是李林产生这样的念想,马上就被夏弥瞪了一眼。
女孩用眼神警告着李林不准把她是“耶梦加得”的真名告诉娲主。
李林回了个眼神:“这有什麽不行的?她现在是自己人,前不久还签了契约要永远效忠我呢。”
夏弥跺了跺脚,更加气恼了,依旧是眼神交流:“反正就是不行!耶梦加得的真实身份岂能是区区凡人可以知晓的。”
李林懂了,恐怕这不止是夏弥觉得太丢脸了,应该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她其实喜欢被娲主当成“同类”来对待,并且享受那种毫无顾忌的打闹。
应该说......果然龙王这种拥有最高级“血之哀”的生物也会渴望友谊吗?
仔细想来,娲主这种血统厉害,性格好玩,而且长得非常漂亮的女生确实容易收获夏弥这个超级颜控的好感。
他心下了然,便是把这柄丧失了活灵的炼金武器递给一旁的娲主,让她仔细收好。
夏弥背着小手像是领导巡查工作一样站在旁边指指点点。
“很显然,这是‘青铜与火之王’的杰作,只有诺顿能使用火焰杀死金属再用权能复活金属,从而赋予它们不朽的神迹。”
“这种事情不用专门说,我们都知道!”娲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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