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言以潘家两兄妹家族史和个人经历的视角为切入,用朴实深情的笔触,写尽了在时代洪流中潘茗和潘苓两兄妹的颠沛,胞兄与胞妹之间相互的惦记和挂念,以及舅甥之间因人为阻拦无法相认的遗憾...
舅舅潘茗生前,李言是他在世上最后的亲人了。
而作为外甥的李言,想见见素未谋面的舅舅一面。
由于李言在写作时倾注了极深的感情,让这篇文章有了极强的感染力。
正是因为被这篇文章的内容所感动,《市民晚报》破例刊登了此文。
当天的《市民晚报》被抢购一空,随后不少媒体转刊了此文。
很多人虽然没有全程关注李言这宗遗产的进展情况,但看了这篇文章,无不感动非常。
更有甚者,静静阅罢,不知不觉间竟然泪流满面,心中感怀,久久不能平静。
数日间,李言这篇文章的影响力不断扩大。
就连创刊于东海市的全国文学顶刊《收获》杂志社,其主编程阳新不吝盛赞:
“此文情真意切,令人动容!”
刘为民老教授也仔细看完了李言这篇文章,感叹道:
“这小子,写文章也这般厉害,我得跟他打个预防针,可别被作协那帮老头子给忽悠转行了。”
刘为民给爱徒宋孝泉打去电话,道:
“孝泉,你一直在研究继承法修改,这一回,我看适当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时机,到了!”
宋孝泉本有此意,笑应道:
“老师,我已经写好文章,这一回对外发声,我会旗帜鲜明地支持把外甥纳入法定继承人范围!”
很快。
《东方早报》《东海法治报》等多家媒体,刊载了震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孝泉的署名文章。
宋孝泉在文章中以李言这宗遗产官司作为切入点,建议适当扩大现行《继承法》中的法定继承人范围,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(即侄、甥)纳入代位继承人范围。
“将外甥纳入代位继承人,从法理角度,符合法定继承顺序的内在逻辑。
根据《继承法》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。
(外)孙子女及其直晚辈血亲是第一顺序代位继承人;
而兄弟姐妹、(外)祖父母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,
侄子女、外甥子女相应为第二顺序代位继承人。
这也更加符合遗产流转规律和我国传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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